电动轮椅作为时兴的出行辅具给腿脚不便的老人生活增添了色彩成为出行“利器”但很多人有疑惑?它到底能不能上路?安不安全?近日就有一名老人“驾驶”电动轮椅行驶在了马路上并发生了交通事故2月2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一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轮椅与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监控显示:一大爷坐着电动轮椅一直在马路富达娱乐总代理上行驶行至路口时黄灯亮起但大爷还是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仍继续行驶进入路口最后与一左转轿车发生碰撞由于左转时存在盲区轿车直接撞向轮椅上的大爷连人带轮椅瞬间被轿车顶出两米大爷脸部朝下重重摔向地面事故造成大爷面部及全身多处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首先,电动轮椅按规定属于医疗器械而不属于非机动车,它一般适用于室内、富达娱乐总代理庭院等环境的短途代步,而本案例中,却上道路行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是不可以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富达娱乐总代理、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科技方便出行是好事,但使用人必须富达娱乐总代理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安全往返。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够上路行驶。电动轮椅使用者多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病人,其家属要明白轮椅毕竟只是辅助工具,必须有贴身陪护,不能任由老人或病人独立外出。
(来源:浙江交警)